北京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元当地产品News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更新时间:2025-03-18 11:31:35 ip归属地:广元,天气:阴,温度:13 浏览次数:9    公司名称:北京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是: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的产品参数
产品参数
产品价格185
发货期限电议
供货总量电议
运费说明电议
品牌CMA及CNAS
服务目标短期一次性取证
咨询方式现场+远程
咨询地区全国
咨询范围CMA及CNAS指导
以下是: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的图文视频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您提供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联系人:隆经理,电话:18522887351、18522887351,QQ:2630704978,请联系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货地:北京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科实大厦A座13A-2发货到四川省 广元市 利州区、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 四川省,广元市 广元市素有“川北门户、蜀道咽喉”之称。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巴蜀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7000多年前就创造了中子细石器文化,已有2300多年建城史,是先秦古栈道文化和蜀道文化的集中展现地、三国历史文化的核心走廊,中国历史上女皇帝武则天的出生地。区位独特、交通便捷,有3条高速公路、4条铁路在境内交汇。境内有5A级旅游景区剑门关。剑门蜀道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是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域、后期首府所在地和红四方面军长征出发地。

以下是我们上传的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实拍视频,您可以点击观看。


以下是: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的图文介绍



答:实验室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时,不予认可。因为对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是由检测/校准能力和授权签字人两部分组成。
83. 评审报告附件3.2(现场试验记录)序号 与附表3或附表2一致,如果用申请书序号,现场评审易出错!操作也不方便。
答:不能与附表2或附表3对应,因为:①从逻辑上说,先完成附件3.2(新版报告的附件3),后完成附表2或附表3。②如果附件3.2不予确认的,将不会出现在附表2或附表3中,无法对应。③附件3.2是对申请能力的确认,所以应对应申请书。监督评审时,可对应到附件的序号。
84. 有时评审报告已由评审员签字,但在整改过程中,评审报告的有些内容已经变化,比如有的能力需在附表2中删除(不予),评审组长是否可以“划改”(按准则要求)予以修正?
答:可以,但要在整改验收情况中说明。
85. 评审报告中增加的“质量监控方式”描述不包括“能力验证计划”?是否应合二为一?
答:能力验证只是质控方式中的一种,一个实验室的质控不可能仅靠能力验证。如果此栏与“能力验证”栏合并,其结果很可能是只填写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
86. 新评审报告正文和附表2中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吗?是否重复?
答: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含义不同。正文是从分工角度对整个评审情况(评审报告)的确认,附表是对认可的能力的确认。
87. 在一个自来水公司检测中心的复评+扩项评审时,实验室在已经认可的部分水质检测项目中新增了检测方法,但同时,实验室又减少了原认可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领域,请问:此种情况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变化”如何填写?
答:按填写说明,可以只填写“授权范围变化”。
88. 随着实验室业务增加,有的实验室在本部之外建立有试验基地。如果实验室业务接收、报告签发等均在本部,试验基地距本部较近、且仅定位于是进行试验的场所,评审报告附表1、2是否需要分开描述?

CNAS实验室认可




CMA/CNAS实验室现场评审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实验室设立资料、法律地位、固定场所证明;

2. 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空白表单表格》等;

3. 文件控制清单、受控文件发放记录、外来受控文件查新记录等;

4. 人员任命文件( 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等等)、人员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CMA实验室认证需要社保3个月)、人员技术档案、上岗证、年度培训计划及记录;

5. 质量监督计划及记录;

6. 合格服务和供应商目录及档案、试剂耗材验收记录;

7. 分包方名录、分包方资料记录、分包协议;(此项有分包时需提高)

8. 合同评审材料;

9. 申诉(投诉)材料;

10. 纠正()措施材料、改进措施及成效材料;

11. 内审和管理评审材料;

12. 检测方法确认报告或验证报告记录、测量不确定评定记录;

13. 标准物质台账、发放记录,期间核查记录;

14. 仪器设备档案、使用授权记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和检定校准计划、期间核查材料;

15. 设施和环境监控记录;

16. 有毒有害物质领用及废弃物处置记录;

17. 样品流转及处置记录;

18. 质量控制计划(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材料;

19.检测报告(含原始记录)。

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及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



环评资质取消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环境部回应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是“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建议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已实行多年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对保障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环评制度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培育了具备一定自我调节能力的环评市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环评技术校核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放开事前准入的条件逐步成熟,此次修法标志着环评资质管理的改革瓜熟蒂落。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建设单位既可以可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自身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

问:环评资质取消后,是不是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武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四是实施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息记入社会诚档案,并纳入全国用息共享平台和 企业用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问: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资质审查相关事项;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用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用平台,落实用管理要求,营造守者受益、失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CMA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指导!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员工200于人,公司位于四川广元西南部,交通优越,三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四条国道纵横境内,主营: 四川广元CMA认证,我公司宗旨是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发展,以顾客为上帝。


点击查看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优质材料厂家直销_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固定电话:18522887351,移动电话:18522887351,联系人:隆经理,QQ:2630704978,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科实大厦A座13A-2 发货到 四川省广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