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智慧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 广西贵港全程综合水处理器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生产厂家。产品遍及各个领域。公司拥有一支服务团队, 我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强大的研发能力,多年来已经为数十家五百强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并得到客户一致的认可。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多年的生产经验,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探索,不断追求,努力创新发展,不断向社会提供领先适用的新产品,并以全优的服务占领市场,深受广大用户的信赖,享有良好的公众诚信度。在未来发展战略上,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继续致力于搭建行业先进、成本优的技术服务平台。
排污登记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省环境质量需求,对相关区域、流(海)域的主要污染物,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或者加严许可排放量等措施,对排污单位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三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与污染源有关的执法检查统一纳入排污许可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根据排污许可分类、排污单位环境用评价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执法检查、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息平台上记录检查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并公布违法的排污单位名单。
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将自行监测数据、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第三十五条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应当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排污单位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污许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对其提交的技术报告负责,并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息共享与联合奖惩机制,完善环保用管理制度。环保诚息应当作为监督管理、财政补贴、采购、银行、融资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八条上级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
鼓励、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监督排污行为。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有关可以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二)排污许可证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但未经许可排放污染物的;
(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继续排放污染物的;
(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放污染物的。
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排污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责令停业、关闭。
申请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
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期限仍自原核发之日起计算。
十三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管理
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设施,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息化标识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十五条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数据应当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并作为年度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排污权交易的统一数据来源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环保电价核定的依据。
十六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一)超过 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