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重合同、守用、质量、用户至上”为服务宗旨,并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并 “质量、服务、誉AA”企业称号、“建材产品”、“优质建材产品”等荣誉。
生产
的不锈钢复合管符合 GB/T 18704-2008 标准,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与设计复合管,产品质量过硬。公司
拥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安装人员从事不锈钢复合管工程及金属护栏的施工项目,素质高、足,工程质量
稳定可靠。公司客户遍布各地,并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桥梁上的栏杆的尺寸应满足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 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 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 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 起计算。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 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 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m。
聊城飞龙有限公司系列产品有:桥梁护栏、河道护栏、景观护栏、道路护栏、围墙护栏、防撞护栏、不
锈钢护栏、PVC护栏、交通护栏、交通设施等各类护栏及金属制品;产品规格齐全、品种多,可以任意选
择高度、色彩。产品特点:其色彩鲜亮、表面光洁、强度高、韧性强、耐腐蚀、抗紫外线、不退色、不
开裂、不脆化的优点,成为具有装饰效果的护栏精品,适用于道路桥梁,洁净宽敞的街道与鲜艳靓丽的
护栏,互相映辉,筑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高品位的城市建设更上新台
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专业经营各种【山西忻州桥梁防撞护栏】的大型企业,在【山西忻州桥梁防撞护栏】行业中有较高的信誉, 公司一贯以服务细致、价格合理、客户至上、服务周到、让利客户、薄利多销为原则,诚实守信为宗旨。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同全国各大厂建立了稳固的供货体系,同使用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销售体系,公司经营的产品已经使用在许多重要工程中,实行仓储、销售、开票一条龙服务,本公司全体员工热忱欢迎新老朋友光临、惠顾、指导,来人来电洽谈业务,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